遭受
家庭暴力需要
离婚处理之时,关于
财产分配有必要首先由
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未果,便可向司法机构提
起诉讼。
通常而言,夫妻双方
共有财产原则上应予以
平均分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许也能够考虑不绝对平均的做法。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之规定,我们发现
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存在“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
因此在
家暴问题的处理上,当双方走到离婚这一步,法院将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酌情决定对施暴方给予适当减少财产份额的
处罚,以此作为对施暴者的惩戒手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要求,对于由于过错行为而导致离婚的现象,无过错方有权向有过失行为一方提出
赔偿要求。
这种
婚姻破裂带来的
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失赔偿及
精神损失赔偿两个方面。
前者主要涉及到由家暴行为所引发的
医疗费用以及
护理费用等直接
经济损失;
后者则更多关注的是受害方因精神层面受到伤害而引起的精神痛苦,并通过给予一定数额的
抚慰金来帮助受害方走出困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