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岁者若涉及贩毒行为,原则上将不被
判处死刑。
在法律层面,对尚未年满十八周岁并须承担
刑事责任者,通常会进行从轻或减轻其
刑法的裁决。
特别需注意的是,年满十四周岁而小于十六周岁的人,如果被指控犯有贩卖毒品之罪行,那么必须承受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