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汽车注销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相关
法规以及手续要求如下所述:对于市场价值已经到达强制
报废标准的
机动车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有义务将车辆交付于合法注册且具有资质认证的报废
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财产托管,由该企业依据法规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拆卸零部件,焚烧或者填埋等环保销毁方式进行处置,同时,须向地方法规执行机构,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车牌号码及行驶本以获得正式注销批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
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