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可划分为以下三类:
治安拘留、
刑事拘留以及
行政拘留:
首先是治安拘留。
此类拘留所针对的多为年轻人群体,其原因可能包括
打架斗殴、饮酒过度、肆意滋扰或者其它危及
公共安全之行为。
在未涉及到重大
安全事故、致死伤人的恶性案件,亦或是财物损害程度较轻的情况下,通常并无记录留存。
其次是行政拘留。
这类拘留的起因乃是
违法某些
行政法规,且
当事人需接受公安机关在派出所内进行的各类思想辅导及缴纳相应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此类拘留措施通常不会对案件详情作详细统计记录。
最后则是刑事拘留。
此类拘留性质较为严重,实则为严格的法律拘留范畴。
在大部分情况下,此类拘留仅作短暂安排,一旦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则会直接送监狱服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
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应当对相关
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