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婚姻关系中发生了违背婚姻忠诚原则的行为,即
婚内出轨的一方同样具有提
起诉讼要求
离婚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婚姻自由涵盖了婚姻成立的自由与
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两个方面,夫妻任一方均享有这一法定权利。
即便过错方率先
提出离婚诉讼,只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当法院认定具备“应当准许离婚”的情形出现时,便不会考量哪一方才是过错方,仍依法判决准许
双方离婚。
其次,无过错方拥有向对方要求给予损失
赔偿的权利,这个范围既包含精神上所受到的伤害,亦包括物质层面的
经济损失。
实践审判过程中,对于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时,法院通常也会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且合理的倾斜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
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