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签订的书面合同,自合同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即告正式成立并生效,除非能够提供充分有力的
证据来证明此份合同存在着法律所明确认定为无效之情由,否则其
合同效力将不受任何影响。《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