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车主无需承担全部或部分民事法律责任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在车主出租或出借车辆期间出现事故,但车主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安全注意与防控义务;
以及当机动车遭遇
盗窃、
抢劫或抢夺时,在其被控制后发生的
道路交通事故等等。《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
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