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关联企业间所支付之管理费用无法在税前列支的规定。
对于任何企业而言,无论其接受关联方亦或是非关联方所提供的管理服务或者是其他任何形式的管理服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都将被视为不可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企业可能会考虑收取管理费用作为其盈利模式之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四十九条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