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降世的稚子也是具有
财产继承资格的。
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在处理
遗产分配问题时,必须确保将还未出世之婴儿的份额予以保留,这便充分证明了未及诞生的孩子同样享有
继承权。
待孩子降生之后,其作为
继承人便可依照
法定继承顺序合法地承继逝者所遗留下来的财产。
然而,若不幸的是这个孩子在出世后成为死亡体态,那么原本预留出来的份额将会依据
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处置。
换言之,倘若孩子降生即是死亡,为其保留的权益就得转移到被继承人的
法定继承人手中去
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