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
简易程序。一般而言,对于那些相对简单且事故责任明确的
交通纠纷,
当事人可以通过使用12123平台上传相关的事故信息,在线即可获取事故
认定书的结果。同时,在接受在线处理的交警在现场或者尽可能短的三天内也会完成撰写并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都是在现场事实简单且责任明确的前提下。
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可能会涉及到轻微
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对这类事故进行勘验和检查现场,并且在现场勘查完毕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生成和制作
交通事故认定书。另外,在此类事故中(无需进行检验或鉴定),公安机关通常会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调查和分析,而鉴定的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需要更多的时间来进行调查或测试,则该期限最多可延长至多额外的10个工作日。需要强调的是,只有等鉴定机构给出了确切的结论之后,才能够制作并发出事故认定书。我们要清楚地知道,无论哪种情况下,认定事故的总期限可能最长不会超出40个工作日。这其中还没有计算等待鉴定结果所需的时间。
值得进一步关注的是,当在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发生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时:“事故当事人与关键
证人正处在需要得到医疗救护的阶段,或是由于其它形式的客观原因使得他们无法在适当的时候提供
证言”;或者是,“由于现有的
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等等。那么,在获得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之后,可以暂停计算认定事故的期限,并需以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各方涉案人员及相关
代理人,但是这样的中止期限最大不能超过6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