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子女有权依法向法庭起訴其父親以便追索维护费用。
抚育幼儿,乃是家长法定之责任与义务。
如若父辈未能尽到
抚养义务,子女有权利向法院提出
申诉,请求其父承担相应的
抚养职责;
即便是当子女已经步入成年阶段,同样拥有提起
诉讼请求其父支付成年前所需生活费用的权利。
更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案件并不受
诉讼时效期限所限。
然而,对于仍未步入成年的子女而言,相关
诉讼必须由
代理人代表未成年子女进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