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犯下
绑架罪行者,将会面临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无期
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承担
罚金或财产没收等
附加刑罚。
若情节轻微,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但不足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伴随着罚金的缴纳。
特别恶劣情形,如
绑架行动导致
当事人重伤乃至死亡时,罪犯将面临无期徒刑甚至
死刑的严厉制裁,并且须接受财产没收的附加
刑罚。
对于该
罪名的主观责任范畴,包含了故意这一主观要件,
犯罪分子需要对侵害他人行动自由及人身安全的后果持有希望或放任的态度,表现出利用受害者之
近亲或其他人(包括单位及国家组织)对受害者命运担忧和关切的意图。
在面对绑架案件时,裁判机关通常会做出判决,要求罪犯承担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至于针对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的
行为人,仅在单纯实施绑架行为的情况下,尚不能视为犯罪。
然而若是在绑架过程中杀害了
被绑架人,则需以
故意杀人罪论处。
所谓的“受害者死亡”指的是因为绑架过程中的
暴力虐待等手段造成的受害者丧生,如果未达到杀害受害者的程度,则只能判定为绑架罪加重情节的未遂状态。
而所谓的"杀害受害者",特指在控制受害者之后,由于勒索财物或其他利益目的未能如愿实现,或者其他因素影响之下,故意将受害者杀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
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
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