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的法律实践中,鉴于地域性差异,
护理费用的金额往往与护理人员的个人财务条件、护理服务涉及的人数、期限以及所需提供的护理分级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
私营公司护理费的计算通常依据护理人员的经济实力和所承担护理服务的数量及时间长短来确定。
另外,假如护理人员本身具有收入,我们则可参照他们的
误工费标准进行记账;
反之,若护理人员无收入或招聘他人担任这一职位,我们会参考当地此类护理工作的市场价位以计算出合理的护理费用。
原则上来说,一个护理人员足以满足日常需求,但如果
医疗机构及其指定的鉴定部门对护理人员数量持不同看法或有明确的建议,那么就应该依照他们的观点来安排护理人员的人数。
当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由于身体残疾而无法恢复时,我们宜根据他们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来预估合理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对于已被认定残疾的患者,我们需要根据他们的护理依赖程度,同时考虑配备残疾辅助器具的实际情况,来评定合适的护理级别。《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
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
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