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赠与之财产存在瑕疵,除非确系
赠与人故意隐瞒该等事实抑或是
保证无任何瑕疵却导致接受赠与者受到伤害的情况,或者附带某种特定义务的赠与行为发生时,赠与人通常无需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原则,如赠与的财产本身存有瑕疵,赠与人无须为其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如果涉及到附条件的赠与关系,当赠与的财产也存在瑕疵时,赠与人与其需在附带条件范围之内承担与出售方同等程度的责负。
然而,倘若赠与人故意未向对方披露有关瑕疵的信息,或者保证赠与物无任何瑕疵,从而给受赠人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赠与人应该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负责并依法支付
赔偿金给受赠人以弥补其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
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
人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