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人身伤害事件中,被判定为
轻伤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头皮创口或瘢痕无论长度如何,只要累计达到20.0厘米及以上即可认定。
头皮撕脱伤的面积如果累计超过50.0平方厘米,同样可以被认定为
轻伤。
此外,头皮缺损面积累计达到24.0平方厘米以上也可视为轻伤。
颅骨凹陷性或粉碎性骨折、颅底骨折伴随脑脊液漏出等症状均属于轻伤范畴。
脑挫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以及外伤性脑积水等病症也可被认定为轻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3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
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
颅内出血;
慢性颅内血肿;
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
外伤性颅内动脉瘤;
外伤性脑梗死;
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