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债务乃夫妻之共同责任所带来,则男女双方皆负有偿还之义务,无论其婚姻状况如何,均需尽责归还,故作为
债权人的您可向曾涉及
离婚事件的男女双方主张相应之权益。
若是这笔债务实际上属于个人责任范围之内,然而在他们的
离婚协议书上,规定其中一方负担清偿责任,而财产却遗留在另一方手中,如此将会导致债权人可能无法
追回欠款。
在此种情况之下,我们需要审查这段婚姻关系的离婚协议是否存在逃避债务的意图。
若发现确实如此,便可借助法律程序挑战离婚协议中所涉及到的
财产分割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