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先辈离世之后,若祖父在其孙辈离世之后过世,而祖母仍留有生命力,此时的祖父和祖母皆可作为合法
继承人参与到
财产继承的过程中去。
遗产在这种情况下的分配规则为:由死者的所有合法配偶、孙子孙女以及亲生父母共同享有平等的
继承权。
在无
遗嘱的情况下,同等顺位的继承人都应该在遗产的分割上得到大致相同的比重。
对于在生活中遇到严重困境且同时失去工作能力的继承人而言,在
财产分配过程中,理应给予他们适当的关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