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具体条款的阐述,业主
撤销权应被理解为,当业主认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所做出的决议侵犯了其法定权益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业主拥有向法院提出撤销有关决议的权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业主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行使这个权利,也不会对合同的
法律效力产生任何有害的影响。此外,针对
可撤销的合同,业主享有请求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进行撤销的权力。但是,考虑到
当事人自从
民事法律行为产生之日起整整一年未能行使撤销权,那么该撤销权就将遭受消灭的命运。《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
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