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论夫妻间分隔何处达何种程度或持续时间多长,均无法自动导致婚姻关系的解除,因为在法律层面并无“自动
离婚”的概念。
在中国内地,合法的离婚途径主要包括
协议离婚以及
诉讼离婚两个方面。
若夫妇之间由于长期
分居缺乏联系所造成的感情裂痕较深,对包括
财产分配以及未成年
子女抚养权归属在内的各项事宜皆能达成共识,则可携相关证明文件至
结婚登记部门进行正式的
离婚手续办理;
倘若上述形式的离婚未能顺利实现,那么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地方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而在离婚诉讼的具体过程中,倘若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导致分居长达2年以上且经调解无果,依据
司法程序规范,地方法院应根据案情作出相应裁决从而终
结婚姻关系。
此外,法院对于判定离婚与否的
判决生效之后,如若
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判决裁定生效1年后重新
提出离婚申请,地方法院亦应基于事实与
证据材料对其作出同样是离婚的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