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试用期间企业无理由
辞退员工的
赔偿问题:
应向
劳动者支付半个
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而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金额应该按照劳动者在本公司供职的时长为准,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理赔标准。
但若劳动者在职期限为六个月至不到一整年的时间,则按一整年来计算;
而如果工作经历不足六个月,则需向该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当劳动者月薪超过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设置有行政级别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的劳工平均
工资的三倍时,对他们的经济补偿标准参照同地区劳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偿额按照这一基数的三倍发放给被解雇者,而且最长的补偿期不得超过十二年。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其实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是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份中的总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