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子女抚养之权利问题,父母双方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首先要收集并评估双方在个人能力与综合素质等基本条件上的优劣对比;
其次,也要深入了解双方各自父母相处和睦的程度以及家庭环境的状况,这都能为子女的成长提供更好的保障;
除此之外,在做出决策时,小孩子自身的意见亦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最后,在考虑法官在判案过程中会重点参考哪些方面来决定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时,也应做细致的准备工作。
当婚姻出现裂痕,需要面临
离婚问题时,孩子的
监护人可以先尝试通过和平沟通和友好协商,找到双方都满意的
抚养协议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的话,则可选择向法院提出
诉讼请求。
离婚之后,对于未满两岁的婴幼儿,通常应倾向于让母亲作为他们的主要抚养者。
若是年满了两岁,但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的相关协议仍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则需由法院依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根据确保幼儿权益的最大化原则作出最终判决。
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岁,那么法院在判断抚养权归属时应尽可能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