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法庭宣判后,倘若女方对于
抚养费用的支付表示坚决的反对并且无视已生效的法律判决,男方有权依法
申请强制执行。
任何已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判决和裁决,其中的
当事人都有责任及义务履行相应的条款内容。
当出现一方当事人故意拒绝履行的情况时,另一方则可以向上诉法院提交
申请执行,同时也可以由审判员将相关文件移交给执行员进行执行。
在接收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之后,执行员应向
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可立即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