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店铺租赁合同尚未届满之际,业主欲将商铺收回,此行为即属于业主违约。
作为
承租方租客可向业主施以违约之责,包括但不仅限于请求业主继续履行
租赁协议、提供修正或补偿措施以弥补损失等。
关于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履行;
如无明文规定者,租客有权依照其实际遭受的违约损害程度索求
赔偿。
若业主拒绝履行违约责任,租客有权通过法律
诉讼请求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各项
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