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
经营范围之合同并非必然归于无效。
倘若该合同满足以下几项有效成立必备条件,那么它将仍然是具备
法律效力的:
首先,合同双方
当事人均应拥有法定的
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所从事行业所需的专业资质;
其次,在
签署合同时,全体协议方都应明确表达其真实意愿;
再次,尽管超出
经营许可范围的部分条款不被法律支持或规范,但只要这些条款符合公众道德观念以及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就依然可以视为合法。
此外,法律还设立了其他多个有效要件来确保
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
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