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者所遭受的
人身伤害以及法院是否接收相关
证据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展开详细讨论。
首先,需要声明的是,
人身权益是我们不可或缺的一项基础人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只要从事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那么在此情况下受到损害的一方就有权以原告身份,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向法院提
起诉讼。
在具体处置涉及到人身伤害的
纠纷时,无论是作为原告的
当事人还是被告,他们若想要获取到有利于自身的判决结果,必须提请并出示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这些证据不仅能够有力地表明自身立场,同时也能为法官判断案件事实和作出裁决提供重要依据。
因此,对于任何一方而言,掌握前期证据并做好充分准备,都是赢得司法公正的关键所在。《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
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