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承租方违反合约且使合同宗旨无法得以贯彻实施,出租方依法有权行使解除权。
解除权作为一种
形成权,其行使形式仅需采用通知的形式。
一旦
解除合同的通告送达至
承租人手中,则该合同即宣告解除。
若承租方面对此解除合同持有疑虑或争议,每一方
当事人皆可向当地人
民法院或是
仲裁机构申请判定解除行为的有效性。
一经解除
合同生效后,各方依据该合同所衍生之权利与义务则应立即停止。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