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存续劳动关系的具体解释。
“
停薪留职”乃是为了让特定职工在有限的时间内暂停职务与薪酬并维持员工身份,从而由用人单位与该名职工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共同订立,明确规定了这期间双方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尽的职责的约束性协议。
在此种协议下,
签署合同的
劳动者将继续保有原用人单位劳动者的身份地位,然而并不参与原先所在的用人单位的日常运作或为其提供服务。
同时,原用人单位也会暂停对劳动者薪资的发放。《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