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租
要约而言,其效力是否得以实现,需视乎其是否满足了构成要约生效的必要条件。
所谓要约,乃是希望与他人达成某种契约关系的意愿表达,这种意愿表达须严格遵循以下条件:
首先,其内容必须详尽而确切;
其次,它应明确表达出经由受要约人同意后,发出要约之人便立即受到该项意愿表达的束缚。
在
租赁合同的要约双方均为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时,若该份要约的条款表述清晰、具体明了,并且当受要约人承诺同意之时,该份合同便已正式生效。
但在此之外,如果相关法律或双方
当事人在事前就此另行做出任何规定或约定,则以相关规定或约定为准。《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