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济收益并不构成我们不履行孩童
抚养义务的缘由,我们依旧有责任承担此项费用。若双方在
子女抚养费用方面存在分歧,无直接收入来源的一方可告知其详细的财务状况,以此作为基础进行合理协商。倘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交由法院裁决。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双方法定的合法居住地的经济状况以及当下生活环境等多重因素来制定相应的
抚养费用。另外,就算没有具体的现金收入,也可以昂贵的礼品或其他贵重物品当作替代品来支付抚养费用。这些礼物及物品既可是单人所有的财产,亦可理解为在
夫妻共同财产拆分时,对方有权获得的那部分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