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股东所提供之借款也可转变成
投资款项。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操作涉及到一定程度上的资本风险。
比如,当公司正面临生产和经营困难、且其预期收益难以达成之时,将借款转换成为投资款项可能会引发无法收回原本
债务的情况。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贷款与投资款项分别具有不同的性质特征,若在投资过程中不慎重,极易引致投资收益的流失。《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仍对个别
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