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拣拾物品并不属于
盗窃。
详细来说,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第一,该
犯罪所侵害的是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从
犯罪客观方面来看,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
窃取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产价值的行为,或者是反复从事此类行为。
再次,在
犯罪主体上,它是一种一般的主体模式,也就是说,只要是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16岁)并且具有承担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此罪的实施者。
最后,在犯罪主观方面,其表现为人的直接故意,且这种意图中包含着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因此,从根本上说,拣拾物品并未体现出对他人财产的非法占有目的,因此并不被认定为盗窃。
2、对于盗窃公私财产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单
处罚金;
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则会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
罚金;
而如果情节达到了特别严重程度,那么就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被处以罚金或
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