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专利申请优先权”这一概念,我们可以作出如下表述:专利申请人首次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提交专利申请之后,只要在法律所允许的时限之内再次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那么后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的申请之日将被认定为与其首次
申请日期相同。《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