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并不仅仅限于进行一次分配。
假如双方在
协议离婚时已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在接下来的一年内,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重新评估和分配这些财产。
同样地,若
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以及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或编造
虚假债务以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形,均可依法提
起诉讼,要求再次审查和分割这些
夫妻共有财产。
在此种情况下,
诉讼的
有效期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