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据未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则其将被判定为无效
证据:首先,它必须能够直接证明发生过借贷行为这一事实。换言之,该借据中应当包含清晰具体的
借款人、
贷款人、借款日期以及借款数额等基本信息。其次,所呈现的内容必须是
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真实的意愿体现。也就是说,该借据应是在平等公正、自愿协商的原则下达成的。最后,从获取借据内容的整个流程来看,不能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或者行政规则的
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良好习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