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批量发布
虚假广告的情况,应由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勒令立即终止发布广告业务,同时要求广告主在特定范围内为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整改和消除;
对广告收取费用高于三倍但不足五倍者,依照规定需支付不同程度的罚款,如广告费用无法准确计算或数额过低,则须处以二十万元以上至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若在两年时间内累计发生超过三次此类
违规行为甚至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按照广告费收取费用高低执行五倍以上至十倍以下的罚款措施;
对于广告费用无法准确计算或数额过低的情况,则应处以一百万元以上至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金额;
情节极为恶劣者,例如两年内累计违规次数超过三次,或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可能面临
吊销营业执照的
处罚,并且由广告审查机关直接撤销已通过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规定该企业至少一年内不得再提出广告审查申请。《
广告法》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
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
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
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
情节严重的,除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
虚假仍设计、制作、
代理、发布的;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
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有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行为,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