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干预儿女两性的结合,尽管这种干预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具有
犯罪性质,但却已然触犯了相关
法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凡涉及到包办、强制买卖婚姻以及任何其他形式的不当干预婚姻自由者,均属于严厉打击之列。
然而,倘若家长因此类问题而选择使用
暴力手段来进行干涉,那么这等行为已然上升为
刑事犯罪,相当于我们平常所说的“暴力
干涉婚姻自由罪”。
此类高压强迫与非法限制婚姻自主的行为,轻者将被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留;
若
情节严重至造成
当事人丧生的,那就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戒,即严惩2至7年有期徒刑或
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
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禁止
家庭暴力。禁止
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
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