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在处理
合伙企业财产时,首先需要支付
清算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在此前提下,
财产分配的优先级如下:
1.支付员工薪资及
社会保险金;
2.缴纳税款;
3.偿还各种
债务;
4.偿还各
合伙人的
投资款项。
如上所述,若分配后仍有剩余财产,便按照先前设定的合约或者法律规定的比例对原有合伙人进行再次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
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
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