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诈骗罪涉及的财物
退款问题,是否能够获得
缓刑的宽大处理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是诈骗行为造成的
经济损失额大小,其次是罪犯应承担的
刑事责任程度。
在达到一定程度后,若
犯罪分子因因触犯特定
罪名而受到的
处罚包括
拘役或3年以下
有期徒刑时,只要综合考虑其
犯罪情节及悔罪行径,认为他(她)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可能较低,便可准予缓刑。
因此,针对是否能从诈骗罪中援引出缓刑,取决于犯罪情节的严重性与轻度,同时需要满足我国《
刑法》第72条规定的条件。
此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对于那些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既有以下各项有利条件,便可以予以缓刑:
(一)犯罪情状相对较轻;
(二)有良好的悔过之意;
(三)无再度犯罪的风险;
(四)宣告缓刑不会给其居住社区带来过多负面影响”。
如果罪犯在
缓刑期间被附加判处
财产刑,那么即便缓刑已经宣告,财产刑也仍然必须执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