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再婚过程中的
财产公证事宜,
当事人须遵循规定,持有所需的资料来到公证机关所在地、实际生活居住处、生意经营场所以及事件事实发生地点的相应公证机关
递交公证申请。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有效文件和文书后,经过严密审查确认其真实性、权威性与完整性,且公证的事项也符合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公证机关将会从正式受理公证申请之日算起,在15天内制作并出具相应的公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
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
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