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所带来的潜在危害可谓十分严重,其中包括:
1.它严重地伤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
2.家庭暴力对于
家庭成员之间的紧密联系和感情产生了极大的破坏作用;
3.尤其是在伤害程度较高时,家庭暴力可能导致
刑事案件的发生,从而恶化社会的总体稳定状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