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遇到了
强制拆迁的情况,依据我国的《
行政诉讼法》及《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设定的条款,您可以向更高级别的管理机构提出投诉、控告
申诉,或者选择向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
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
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