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补偿费用(又称为房屋重置成本)旨在弥补因
拆迁而导致的被拆迁
房屋所有权人的
经济损失。
此项费用依据被
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房屋折旧程度进行划分及定价,通常按每平方英尺的市场价格来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用于补偿那些因拆迁而需要临时寻找住房的被拆迁房屋的住户或为他们提供临时居住场所的不便之处。
这项补偿费用同样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以月度为单位进行补贴。
最后,奖励性补偿费用则是为了激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是主动放弃某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至郊区,或者选择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
关于
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来制定和调整;
2、
拆迁补偿是指在
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之后,依法对该房屋进行拆除,并向
房屋产权所有人支付一定数额的
补偿金。
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拆迁补偿可分为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大类;
3、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
产权置换以及综合型补偿三种形式。
其中,货币补偿是指直接向被拆迁房屋的
产权所有人支付现金作为补偿;
产权置换则是指用其他类型的房屋代替被拆迁房屋,从而实现产权转移;
综合型补偿则是以上述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
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