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发现某家小型工厂存在涉嫌
偷税漏税的
违法行为,可采取下列途径对其实施举报:
1. 您可选择以实名或者匿名的形式向当地税务主管机构的稽查部门
递交与该工厂偷税漏税有关的
证据资料,以便展开调查;
2. 您也可以通过访问税务部门的官方网站,在线提交关于该工厂偷税漏税的详细信息和证据,以方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3. 此外,您还可以直接拨打税务部门的热线电话,向工作人员详细阐述该工厂偷税漏税的具体情况,以便他们及时展开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
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
滞纳金,已受
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