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坚持无罪辩护并非
申请取保候审的限制因素。
然而,在实际的
司法审判中,如果被告人坚持无罪辩护,那么申请取保候审将会面临诸多困难。
关于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当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时,
犯罪嫌疑人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
(1)个人可能被
判刑罚较轻的
管制、
拘役或同时适用
附加刑;
(2)可能因
证据不足而被判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通过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威胁的出现;
(3)特殊人群如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的人,以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只要通过取保候审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即可;
(4)案件期限期满后,案情仍未处理完毕,仍需继续调查取证的犯罪嫌疑人也可获批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