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之间的
抚养责任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范畴,无需提供书面证明以证实其存在。
这是基于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从而在父母向子女支付相应
抚养费用时自然形成的一种特殊关系。
父母如已承担并实际履行了抚养责任,即可认定这种抚养责任关系已经成立,而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证明文件来加以佐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