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贪污犯罪的
量刑标准如下所示:(1)对于
贪污金额相对较大或存在其它较为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
处罚相应
罚金。(2)对于贪污金额极为庞大,或其情节相当严重的情况,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时处罚罚金,或是没收
当事人的财产。(3)在极为特殊且严重的情形下,即贪污金额达到了极其惊人的程度,或其情节已经达到了极端恶劣的程度时,将有可能面临最低十年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且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
个人财产;若贪污金额在特别庞大的基础上,又对国家以及民众造成了极端严重的损失时,当事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
死刑,同时伴随有没收全部财产的严厉惩罚措施。《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