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
报警而达成私了协议并希望撤销的解决途径,致使您必须向接案的公安部门提出撤销请求,但这并非无条件批准的,具体是否能够实现撤销需由接案公安机关依据情势进行判断。
部分案件确实可进行撤销处理,但另有一部分却无法撤销。
以下为几种符合撤销条件的具体情境,如:
(1)情节显属轻微且对社会影响较小,未达构成
犯罪标准的;
(2)已经超过
追诉时效期限的
犯罪行为;
(3)获特赦令免除了相应
刑罚的案例;
(4)未依法告知法官或撤回
诉讼请求的犯罪涉事人,或被告人已离世;
(5)其他
行政法规定无需再追究
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