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任何
侵权行为,都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著作权法》(下简称“著作权法”)的范围内,对于侵犯版权或与其相关权利的行为,
侵权者理应依照权利人实际所受的
经济损失或侵权者所取得的非法利益进行
赔偿;
当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或侵权者的非法利益难以精确计算时,也可参照该权利许可费用给予赔偿。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蓄意侵犯版权或与版权相关权益、情节较为恶劣的行为,可以在此基础上提高
赔偿金额,可以从按照上述方式计算得出的数额的至少一倍到最高五倍之间给予赔偿。
同时,在
著作权纠纷处理方面,该法第六十条明确指出,著作权纠纷既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据
当事人签署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向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若当事人并未签订书面仲裁协议,同时在著作权合同中亦无仲裁条款的约定,便可依法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
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
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