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
贷款担保人是必须亲自签署书面文件,唯有如此,方可表示其充分理解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义务和责任。
反之,若未进行签字确认,则无法与
债权人建立起
担保合同关系,也无法以此来证明
担保人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因此在法律层面上是不予认可的,担保人亦将失去提供
担保的资格及责任。
另外,若担保人为公司某一机构或组织,则需由该公司的
法人代表亲笔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以示确认。《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
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
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
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