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手续相对简单便捷以使囚犯提前释放。
然而,倘若我们必须将假释与
减刑之行刑间隔进行比较,通常情况下无疑仍为假释程序更为迅速一筹。
然而,遗憾的是,在当下的现实环境之中,假释获批相当困难。
这主要原因在于假释必须满足的条件为服刑刑期已经超过了法定期间的二分之一,并且罪犯在服刑期间必须始终表现出色。
值得注意的是,已获得假释之人,除非出现某些特殊状况,否则他们无法申请减刑,同时,他们的
假释考验期限亦不得加以缩减。
实践经验显示,绝大部分的囚犯选择通过减刑的方式以尽早实现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执行原
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